根据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同条件600℃·d试块一般较重要的结构部位均要留置,如基础、主体框架等部位,又如垫层非结构层一般不留置同条件试块。(一般应先与监理等单位沟通,达成共识);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垫层除外)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600℃·d试块;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600℃·d试块,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大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同条件600℃·d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600℃·d试块
根据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根据02年新的混凝土规范,结构600度天同条件试块作为结构评定的依据,所以现在讲的同条件试块就是600度天试块,过去是28天同条件,后来理论进行了修改,同条件试块留置的时间也跟着变化了试块留置后,(同条件养护)开始记录每天的平均气温,累加到600摄氏度就去进行耐压实验,比如平均气温为30度,则20天即去压,平均气温为10度,则60天即去压。但是不超过60天。比如平均气温2度,不应该等到300天再去压。
1、基础地板部分按同时满足100立方、100盘、一个工作班留置,600℃天是同条件试块,应分别做一组
2、主楼每一层都应按100立方、100盘、一个工作班且同一标号混凝土留置,同条件试块除满足前面条件外,最科学的做法是每一部位都留置
国标中规定的600℃天是养护的时间及温度。
留置试块按100立方留一组标养试块,单次浇筑超1000立方按200立方留一组标养试块,同条件按需求留置(监理要求),一般500立方留一组即可,结构部位需留拆模试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