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是指违反国家现行交通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交通违章一般指超出规定范围内行为,具有会影响或潜在存在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两者的差异在于,前者所依据的规定是国家的法律即具有强制性及高度约束力的条令;而后者一般是部门或政府具体公共事务维护秩序和地方性的规定,一般是行政执法性,不具司法意义。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轻则民法、行政法约束,重则刑事犯罪。而违章行为一般是警告、罚金,严重的顶多行政处罚。
区别:
1、交通违法是指违反国家现行交通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交通违章一般指超出规定范围内行为,具有会影响或潜在存在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2、违法所依据的规定是国家的法律即具有强制性及高度约束力的条令;而违章一般是部门或政府具体公共事务维护秩序和地方性的规定,一般是行政执法性,不具司法意义。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轻则民法、行政法约束,重则刑事犯罪。而违章行为一般是警告、罚金,严重的顶多行政处罚。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一律称“交通违法行为”,违章与违规只存在于人们的口语中了。违章是过去的叫法,过去国家的交通法规不叫法,叫条例、规章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废除),是由国务院或公安部制定的,违反了叫违章。
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由全国人大制定颁布、2004年5月1日实行的法律,违反了就是违法行为。各条款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如果需要考驾驶员,那可就要好好学学《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违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所属部委颁布的交通管理的规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和各级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颁布的有关交通管理的规定、通知、通告和条例的行为称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简称交通违法行为。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前称交通违章,在此以后称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有以下3个方面的危害:
①导致交通秩序混乱;
②导致事故的发生;
③影响市容,造成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