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
取消蓝牌车营运证
2018年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此后将对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总质量4.5吨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的普通货车可以挂蓝牌,属于轻型或微型货车。蓝牌车可以办理入城证,驾驶证要求也不高,C1都可以开。由于总质量轻,加上自重最多也就能拉两吨左右的货,所以这种蓝牌车一般都是个体经营者自己买个小货车拉自己的货。但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办理让蓝牌车车主大为恼火。
办理车辆营运证钱倒是其次,一般三百块钱不到,关键在于办理过程和手续的繁杂让卡车司机颇为不满。有些卡车司机嫌麻烦甚至不得不花钱找黄牛办事。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就相当于无证经营,简而言之也就是“黑车”。根据交通法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该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一旦发现没有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将实行扣车并罚款200元
这一政策的落地实施,无疑给蓝牌车车主带来诸多便利。首先减去了每年两次审车费用,还省去了一系列繁琐的办证手续。而蓝牌车主不用依赖挂靠公司了,也不必四处找黄牛办事了,实在是2018年的利好政策之一。
资料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简称交通运输部,英文:Ministry of Transpo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为MOT。交通运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是根据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交通部的基础上组建的,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均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主要职能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8号)和《中央编办关于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3号)规定,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能如下:
(一)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机关党的工作。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负责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拟订铁路、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国家铁路局参与研究铁路规划,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拟定民航、邮政行业规划,交通运输部负责衔接平衡。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制定部门规章。铁路、民航、邮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分别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起草并提请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由交通运输部上报或发布。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五)负责拟定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拟订工作。
(六)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运营管理工作的职责,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七)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和防抗海盗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牵头组织编制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人命搜救、重大海上溢油、船舶污染事故和重要通航水域清障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八)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九)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十)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 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 交通运输
2018年已经全在国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便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 此后,国家将对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小型汽车号牌:蓝底白字白线框。总质量在4500KG(不含)以下的货车和乘座人数(驾驶员除外)在20人(不含)以下和车身长度在6米(不含)以下的车安装此号牌。蓝牌:小型机动车号牌!
扩展资料
货车总质量超过4.5吨的货车营运证的办理: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参考资料:车辆运营证--百度百科
2018年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了,不是全国的。
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在国内所有皮卡用户盼望之际,9月2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声:2018年底要完成皮卡取消办理营运证的工作。
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皮卡车型而言,目前我国没有严格标准的条例判定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多数情况下用户碰到相关的运管职能部门也只能是叫苦连连。同时,用户为皮卡车型办理相关的营运资格需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流程,包括是否需要挂靠到相应公司、每年两次的季审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那么,“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项政策则是给国内皮卡用户带来了福音。我国皮卡被划分为货车分类,但基本上所有的车辆总质量均在4.5吨以内,其被取消办理营运证后,我国的皮卡用户则在用车过程中增加许多便利。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2018年到现在为止没有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
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皮卡车型而言,目前我国没有严格标准的条例判定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多数情况下用户碰到相关的运管职能部门也只能是叫苦连连。同时,用户为皮卡车型办理相关的营运资格需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流程,包括是否需要挂靠到相应公司、每年两次的季审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参考资料:《道路运输证》
2018年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
在国内所有皮卡用户盼望之际,9月2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声:2018年底要完成皮卡取消办理营运证的工作。
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皮卡车型而言,目前我国没有严格标准的条例判定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多数情况下用户碰到相关的运管职能部门也只能是叫苦连连。同时,用户为皮卡车型办理相关的营运资格需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流程,包括是否需要挂靠到相应公司、每年两次的季审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参考资料:《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