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请问我们公司违反了哪些?

2024-11-18 2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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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违反了《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工资单、工作牌都可以作为证据。

回答(2):

每天8小时以外加班工资应付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付工资的200%。没签合同从今年1月1日起每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绐一个月工资的离职补偿金。去劳动仲裁来咨询和投诉,用人单位如拒付拖欠的加班费可追加拖欠工资额1-5倍的赔偿金。用人单位严重违法,应该加大违法成本。别忘了还得补交保险。

回答(3):

具体问题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直接进行仲裁。

回答(4):

一、关于工作时间及加班时间问题: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关于加班费问题: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关于违反有关加班规定的处罚问题:
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如果在2008年1月1日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关于投诉问题:
你可以带上工资单、签到表等与工作有关的所有材料,直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如果没有上述材料,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口头陈述。至于员工手册问题,如该手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应认定对单位员工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