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后的伤残津贴怎么办

2024-11-20 10: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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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6级工伤在企业无法安排适当岗位的情况下,要发放伤残津贴,并为您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谈到如何选择?这位工友,这个选择无论怎么选,都是有利也有弊,其他人很难帮您做决定。只是您自己要分析自己所处的情况,如果公司属于国企或者大公司,且效益稳定,那么建议您保持关系,毕竟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收入,而且将来退休后也有生活保障;如果公司效益不好,建议您选择离职,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否则可能一点赔偿也拿不到。

回答(2):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了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公司破产后不可能再缴纳工伤保险费,至于公司破产清算时社会保险机构未从中拨付到费用,是社保机构与公司的责任,不能作为你不能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因此,社保机构停发你的伤残津贴,你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3):

原来公司给予六级伤残津贴,现在公司倒闭,但没有交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回答(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3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时应首先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所以你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