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土地所有制 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在奴隶主土地占有制崩溃的基础上,或在村社土地公有制瓦解过程中逐步形成.基本特征是:土地为封建主所占有,将其租给或分给农民耕种,通过收取地租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强制;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并且对地主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农民在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根源,也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和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这种土地所有制逐步瓦解.
农民土地所有制 土地归劳动农民家庭所有的土地私有制.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从属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不受地租剥削,也不受地主退佃的威胁,能够获得自己劳动的剩余生产物,因而劳动积极性较高.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相比,是一种较为进步的土地所有制.但这种土地所有制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农民所有的土地,是封建地主和资本主义大土地占有者兼并的对象.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经过土地改革建立起来的农民土地所有制,虽然无保障的情况比以前有较大改善,但仍不稳定.因此,它通过农业的合作化,逐步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所代替.
从字面上就可以区别。
两者都是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
地主所有制,就是土地在地主所有,农民要租种他的土地,
农民所有制,土地农民自己私有,不用耕种地主土地。是自给自足小农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