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单应该你也有一份啊!和领导、财务的其他人员交流一下,(出纳交接应该有监督交接的人员),哪位出纳违背了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这钱你不能主动的交,(人家泼污水,你不能主动接受)他们愿意咋整就咋整,大不了不干了!
被前任出纳陷害,现公司要我赔偿四千元,我该怎么办?
口说无凭,你真的要做冤大头了,没有确酌的证据,你难以洗清泼在自已身上的污水,。好好和领导沟通想一下,讲讲事情的经过,当做一次昂贵的学费吧。
如果是账上有问题那肯定是有证据的,还有在你们交接的时候财务负责人必须在场,如果财务负责人不在场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一个人负责你们的交接,否则你们的交接时无效的,你不用赔
先不说这个钱你出不出。我看你下边的两张图是现金流水账,对吧。对于公司来说,是以移交手续为准的,交接时也应该是监交人。当时只有你们两个人吗?看有没有证人。不过对于那种无耻的人来说,有证人也白搭,要么就换份工作吧。
个人建议:两千的奖金押金不要了,这样的公司、这样的同事(会计)不值得继续工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