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5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只给半个月的工资,怎么协商?

2024-11-22 1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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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具题要求如下:
1. 未签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4个月的双倍工资;
2,未缴纳社保,补缴5个月社保或经济补偿;
3.无理由解雇,赔偿1个月的提前通知费用和1个月的工龄补偿。
因此你可以要求6个月的经济赔偿和5个月的社保补偿。
具体法律条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答(2):

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公司支付从第二月起的双倍工资。

回答(3):

你说的半个月是一次性补偿吧?再有,你还能得到4个月的工资以及补交社保!也许只能仲裁解决了,但是你必须有证据证明你在单位工作过!

回答(4):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