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一般正常流程是这样,得给人,时间去找代替你的人,你想想,你是老板是不是也得这样!
试用期还未签订合同,公司无权要求一个月后才能走。可以走劳动部门申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