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医保转院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费用大概多少

2024-11-15 17: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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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异地住院须知:
一、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必须遵循就近就医,逐级转诊的原则,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住院。
二、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时,病人或亲属应及时向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申报,登记外地住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所住医院科室电话、所患疾病。超过48小时(含节假日)不办理入院电话申请登记,医保局不予受理。
三、病人住院期间应主动将身份证交给主管医生或护士核对其身份,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同时加盖医院医保办或医务科公章。没有身份验证手续的,医保局不予受理。
四、异地住院报销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异地住院的,可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费用:
1、长期居住异地进行了异地居住备案登记的;
2、经本地符合条件的医院开具转诊、转院手续的;
3、异地突发疾病急诊住院的;
4、大学生户籍地、实习地住院的。
五、异地住院报销申报资料:
1、医院签字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病历、医嘱复印件;
3、出院证明;
4、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5、费用清单;
6、医院等级证明;
7、患者银行账户复印件。
以上医院出具的资料均需由医院盖章。
六、异地住院人员费用报销时间:
按以上第五条的要求备齐相关资料于出院后3个月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来报销费用的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最迟不超过次年的三月份,超过规定时间其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异地住院人员医疗费用必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医保局报销,不得邮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