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两种说法是等价的。
条件:lim(x->x0)f(x)=f(x0) 是两种说法都有的。其实这句话本身就意味着:
① f(x) 在 x0 处有极限;
② x0 处的极限与 x0 处的函数值相等;
另外,① 本身还意味着:
③ f(x) 在 x0 的去心液悔邻域内有定义;
而 ② 本身也则意味着:
④ f(x) 在 x0 处有定义;
其实,既然 lim(x->x0)f(x)=f(x0) 这个等式都成立了,那么“存在性”和“有定悉掘义”就都是不言而喻的了。你不要太纠结于这些条件的说法,而是要明白连续性的真正睁埋核含义。
当然,说法二也不是随便提出的。因为,这 3 个条件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虽然不是完全独立(条件三蕴含条件一、二)。也就是说,它们可能有部分不成立,而导致函数不具有连续性。比如满足条件一、不满足二;满足一、二,不满足三;……
所以,说法二提出这 3 个条件的真正意义在于:这 3 个条件恰好对应函数不连续的 3 种原因:
(1)x0 处无定义;
(2)x0 处无极限;
(3)x0 处,极限值不等于函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