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在等用人单位发放了被降职降薪后的第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就掌握了降薪的证据,从而为赢得官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以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的补偿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既然公司对你已经这样了,再待下去无意义,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有签订合同的,没有任何问题,可以付你合同里面的最低工资的。如果没有签订的,也就没有什么证据说降薪了。一切按照合同。无解。不然你自己辞职咯。
公司变相辞退员工降薪了怎么办?你可以维权的进行投诉,如果事先有合同那就更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