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垃圾场到晚上大量烧垃圾,污染毒气严重
海南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
海南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前身是海南兴隆华侨农场,创建于1951年10月,由当时的广东省政府委派三名干部带领700多名受英帝国主义迫害的马来亚归侨,分三批抵达兴隆安置,组织难侨生产自救。1952年9月1日,兴隆华侨集体农庄成立。1955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作出“兴隆华侨集体农庄的性质是国营农场性质”的决定。经筹备,1956年2月1日,正式宣布改制为国营农场。1958年9月,农场改制为“兴隆人民公社”,其地域包括南桥、南林、东和、牛漏等周边场乡。1959年6月兴隆人民公社解体,恢复“国营华侨农场”。1960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兴隆改编为“二师八团”。1974年9月,兵团解散,兴隆华侨农场划归广东农垦系统管理,1978年9月,兴隆从农垦划出,归广东省侨办、广东省华侨农场管理局管理。海南建省后,归属海南省侨务办公室管理(现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2007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将兴隆华侨农场下放到属地的万宁市,实行政企分离,明确体制管理。2011年,经省、市政府批准同意,万宁市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的管理机构成立,设立经济区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将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的级别确定为副处级,华侨旅游经济区保留华侨农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详情请搜索百度百科:海南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