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理解!

2025-01-05 08:09: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一,最低工资标准是硬性规定,绝对不能比这个低

第二,单位最低档工资和约定工资80%,这个是都可以,具体怎么选择是看你合同怎么约定

比如说,你的条件刚卡住入职标准,没什么额外的加钱项,那你正式工资就得拿最低档工资吧,那你试用期肯定就是最低档的80%啊。。。

回答(2):

根据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有明确规定,二者都不得低于80%

回答(3):

上面理解正确。以上条款都不得违反。

回答(4):

1、因为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20条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二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因此2008年9月18日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中15条很明确的对《劳动合同法》的20条做了补充说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2、劳动合同约定的80%若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当然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并”字很关键),这个是生活的底线。不需要考虑最低工资的前提下,以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为准咯。可以是最低档工资的80%,也可以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回答(5):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或者”“的”字之位置,80%显然是框定“或者”前后2项的内容。同时应当注意“并”字的位置,也就是说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1)中的2项是选择关系,或者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里所说的“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都是指正式员工的工资水平。

最直接的权威解释就是国务院的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18条“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原来的《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
(1)无论如何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是先决条件;
(2)单位最低档工资的80%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这2个可以任意选择。
你所述的“实践中可能存在劳动合同约定的80%可能还低于最低档工资以什么作为标准”没有问题的,因为只要高出最低工资标准,这2个是可以随意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