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内地超龄子女第五批是什么意思?

有第6.7批吗?
2024-11-08 19: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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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的子女,如果未满18岁是可以申请随父母去香港的,条件是父母其中一方必须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但从2011年4月1日开始,香港及内地分批对父母在香港,而超过18岁的子女在内地人仕开放申请,让18岁或以上旳子女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


第五批申请的开始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条件为2001年11月1日前父母在香港取得身份让证时内地的子女还未满4周岁。


如果合乎相关条件并且打算申请的,建议向户口当地的出入境部门咨询。


回答(2):

公安部公布第五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赴港定居申请受理审批工作安排

 自2015年1月20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86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香港定居。

  据了解,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在内地子女。自2011年4月1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按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申请,不设申请截止期限,迄今已先后受理了四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赴港定居申请。

肯定还有后续的批次的,到2001年11月1日前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