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2024-12-05 15: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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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一般设备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应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清理发生的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区别于企业会计制度,就是无“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回答(2):

一、出售、无偿转让或对外捐赠业务。事业单位对于出售、无偿转让、对外捐赠固定资产业务,一般要经过3个步骤进行核算:
1、将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按照待处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
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实际出售、无偿转让或捐出时,则按照处理的固定资产所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对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损溢,均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二、
毁损、报废或盘亏业务。
1、将该项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资产,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处理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所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对于处理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理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损溢则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