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采用双分录的形式。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在实际支付购买价款时确认为当期支出或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计提折旧时,逐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1)取得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银行存款等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3)固定资产的处置
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固定资产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③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银行存款
④收到残料变价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⑤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应缴国库款等
事业单位购固定资产是作分录的方法:
1、增加固定资产时,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另外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如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那么计提折旧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即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累计折旧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等报经批准处置时,将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也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损失及费用等,均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与企业的大不相同,遇到时一定要分清楚、弄明白,避免与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混淆出错。
拨入专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
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借:专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就是这样规定的,要不财政将来会问你的专款专用体现在哪里了?弄不好以后少拨款给你的。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然后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