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告 第四条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
即: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
再开3万,没问题的。
对于国税部门来说,所谓的销售额,是指不含税的销售额。也就是说他们也说的80万是不含税的,对应开发票的额度为82.4万元(80*1.03)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的呀 但是达到八十万就必须申请的了 否则税收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