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增资入账以股东确认的价值入账,确认前要做评估报告,确认的价值不能高于评估价值。另外还要做验资报告。
如果固定资产入账要以原值也可,便计提折旧时要按净值计提,否则影响所得税。
例:一股东以机械设备入股增资,原值为100万元,经评估该机械设备已用一年,评估值为80万元,则入账有两种账务处理。
1、含原值
借:固定资产--100
贷:累计折旧--20
实收资本---80
会计折旧年限为5年,税务折旧年限5年,则计提折旧为年16万元,而不能按年折旧20计提,否则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借:生产成本--16
贷:累计折旧--16
2、净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80
贷:实收资本--80
按5年计提折旧
借:生产成本--16
贷:累计折旧--16
你好!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如果是股东以新固定资产入股增资,则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可正常提取折旧;
如果是原有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而增资,则分两种情况
1、将增值部分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则该增值部分的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
2、未将增值部分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该固定资产的增值部分不允许计提折旧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