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以上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理。如果是职工个人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强行离职的,那么其漏缴的养老保险是不能再补缴的,也不能退保,要看原单位的养老保险档案是否还存在,如果存在就应该转移到新单位后继续缴费,如果不存在了,那应该在新单位重新建立养老保险档案。新单位的养老缴费是可以按你在本单位参加工作的实际时间来补缴费的。
补交是可以的。
你的档案是在哪里托管的?可以去那里咨询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