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美容院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这个月十三号递交的辞职书,公司让我做两个月才能走,要...

2024-11-23 03: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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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签订劳动合同,即单位非法用工;
亦即,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你也不用给其打什么辞职报告,直接告诉单位给你结算工资就可以,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应负责任的;
如果,单位耍无赖,你直接找110和劳动监察大队告单位(美容院)就可以了,并且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仲裁机构裁定用人单位支付你:自用工之日起至你离职之日止的双倍劳动工资,如果有加班,并支付超时加班工资等。
不用害怕他们,他们欠你钱,本就亏理,你怕啥?
当着110面,找单位要工资的时候,可以直接骂他们,欠工资还有理了?用的起人,给不起钱,还干他妈的什么企业?
记着,你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你就直接在单位,打电话报110,不给开支就不走。

回答(2):

违反劳动合同法。
1、书面辞职,30天走人。
2、“让我做两个月才能走”,属于强迫劳动,违法。
3、“压金'本身违法。
4、克扣工资,违法。
建议:到这家“黑店”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控告。

回答(3):

美容院不和你签合同,还要扣押金,你完全可以告他的。你现在递交辞职书,只要办理了交接手续随时都能走人的。他要还是用扣你工资和押金的事情来逼你,你就在当地劳动保障处告他,一告一个准,别担心哦。老板他违法,他应该担心的,你放轻松些,身体是自己的,别因为这种事情弄得自己身体不好了。

回答(4):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如单位扣押工资及押金可提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反应。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伊燕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