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x0d\x0a 1. 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x0d\x0a 2. 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x0d\x0a 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x0d\x0a 1. 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 填写登记注册书; 3. 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 指定(委托)书(表格); 3. 股东会决议; 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 刻制公章; 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 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 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 填写登记注册书; 3. 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 指定(委托)书(表格); 3. 股东会决议; 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 刻制公章; 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机构代码证.章程复印件
到当地办理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就行..不过办理的时候要和办证机构说明是分公司.
并且出示总公司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