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基础需打管桩,由谁做,费用由谁出”,由施工单位总包负责。
“现场离未拆迁的房屋很近,做临建和围墙位置都有菜地,这应该由甲方把菜地搞平吗?现在甲方不愿意弄,叫我们自己搞!怎么办?”,应该是甲方把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做好移交给总包单位才行。你们是怎么交接的啊?你可以找监理处理的,质问监理现场的三通一平应该由谁施工好?看看他怎么回答,先逼监理单位。
2、施工单位也要找甲方协商之事啊,另外看看合同对这个是怎么给定的啊,有时施工单位为了接到工程根本就不管合同的苛扣条件的,明知是火坑还向下跳的。
塔吊基础需打管桩,这个要看招标文件和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当初已经包含在措施费,那就是归你们承担。
做临建和围墙位置都有菜地,这个一般都归甲方,但是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包括,那还是归你们搞。
所以多看合同。
打官司的时候是看证据和依据的。
都是搞工程的,归谁管的问题就看你们和甲方怎么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