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如果你的工资是300,是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的话,他就给你赔300,如果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只有50,那么按照平均工资的300%算,那他就只给你赔150了。
2、他说的是最高赔付额只有平均工资的300%,比方说,大家都拿100,你拿400,他只按300算。
呵呵,这是两句话,不要把他理解成一句
1、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句看来你理解没问题了
2、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这句话说得是,如果你们平均工资100元,你挣钱超过300元,也要按照3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简称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