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越高,行车速度越快,车流量越大。
我国按照道路使用特点,可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和乡村道路。除对公路和城市道路有准确的等级划分标准外,对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和乡村道路一般不再划分等级。城市道路是指在城市范围内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根据道路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我国目前将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其中快速路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是用中央分隔带将上,下行车辆分开,供汽车专用的快速干路,主要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市区和主要的近郊区、卫星城镇、联系主要的对外出路,负担城市主要客、货运交通,有较高车速和大的通行能力。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联系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住宅区、港口、机场和车站等额货运中心,承担着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主干路沿线两侧不宜修建过多的行人和车辆入口,否则会降低车速。次干路为市区内普通的交通干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作用,分担主干路的交通负荷。次干路兼有服务功能,允许两侧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并应设停车场。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为解决局部地区的交通而设置,以服务功能为主。部分主要支路可设公共交通线路或自行车专用道,支路上不宜有过境交通。
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各级红线宽度控制:快速路不小于40米,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5—40米,支路12—25米。
⑴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
⑵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
⑶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⑷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
交通量是指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车辆数,其普遍计量单位是年平均日交通量,用全年总交通路量除以365而得。道路等级是按照道路的交通量而划分。交通量大的道路等级就高。城市道路按照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而分类。
道路等级与路网功能、规划红线、规划交通密切相关,当然等级高的话交通量预测数据会饱和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