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打架被打方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按照法律赔偿要赔偿多少钱?还有他不提起调解,就一直住在医院。

知道他没什么病,就是个无赖。
2024-11-04 07: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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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打架致人轻微伤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赔偿数额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回答(2):

被害人无非想多索要点赔偿,可让派出所通知对方尽快答复。
至于要赔偿多少钱,要看对方的要求及证据,也就是些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回答(3):

行政方面: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最重的处罚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民事方面:依据受害人的证据,主要是些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

回答(4):

轻微伤 还需要住院呢 。你们是互相打架是吧? 要是互相打架,就不要理他,只要没有轻伤 ,住这就是,要是处理起来 都被处理。不用管,就看那边的人涉及的多了

回答(5):

根据<<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不应当以犯罪论处.
反正没什么大碍.现在他是主动方.他如果要起诉你,就让他出示伤残鉴定再到法院去告你吧.我想他应该没这么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