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详细的)

2024-11-17 16:52: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每月(或一次性)出多少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注明具体的名称、种类等)归哪方所有,夫妻共同债务(指明种类、数额等)由哪方承担。
三,双方签字
年月日

婚姻登记条例(2003)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2):

百度搜就有各种离婚协议书模板,民政局也有样本,但离婚协议书容易埋下很多隐患,因引发的纠纷也特别多,因此,建议起草离婚协议书要慎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指导。

回答(3):

离婚协议书主要需要写明离婚的理由,写清楚两人什么时候登记结婚,婚后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两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既然是协议书,那就是两人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共同达成一直的离婚意见。除此以外,要写清楚协议的核心内容,那就是财产的分割与处理,。

回答(4):

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关乎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一定要慎之又慎。一份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中必须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登记结婚的日期、办理登记结婚的机关以及离婚的原因,并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既要内容详细,更要有可操作性。需要注意的是:一、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是可以反悔的。二、离婚协议一经在民政局备案登记便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三、若能证明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四、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愿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协议履行。

回答(5):

那就是——男方承诺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抚养费由男方承担(暂定每月XXXX元)于当月X日前付清,男方每半年探望孩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