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的项目包括: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另外运输企业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后,按照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行认证抵扣。
所以,通用机打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