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与电网保护接地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共用接地线的。在大型建筑物接地施工中都采用联合接地,联合接地就是把楼内的所有接地都就到同一组接地体上。
零线接地,接地网做法与避雷接地方式一样,接地电阻小于4欧。如达不到要求,则应加接地极,条件不好的,应加电解物及(或)更换土壤。
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在配电室独立引出,系统可并为一个。工作方式,如地线和零线分开,也可合为一引到用电系统(或设备)。接地系统须重复接地。也有独立分开的方式,TN-S系统。零地不能再合为一。
扩展资料:
零线接地,接地网做法与避雷接地方式一样,接地电阻小于4欧。如达不到要求,则应加接地极,条件不好的,应加电解物及(或)更换土壤。
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在配电室独立引出,系统可并为一个。工作方式,如地线和零线分开,也可合为一引到用电系统(或设备)。接地系统须重复接地。也有独立分开的方式,TN-S系统。零地不能再合为一。
接地保护的基本原理是限制漏电设备对地的泄露电流,使其不超过某一安全范围,一旦超过某一整定值保护器就能自动切断电源;接零保护的原理是借助接零线路,使设备在绝缘损坏后碰壳形成单相金属性短路时,利用短路电流促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迅速动作。
本质是在正常和事故以及电缆系统内部过电压、雷电过电压情况下,利用大地作为电流回路,将电缆接地处电位固定在允许的接地电位上。接地电位不仅与入地电流的波形和幅值有关,而且与接地体的几何尺寸、大地电阻率等参数有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护接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与电网保护接地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共用接地线的。
按照《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第4.3.4条规定: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闪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这也就是说,在设计防雷系统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与电网保护接地系统的共用等电位连接。
这里要注意的是保护接地极 工作接地极和防雷接地极“不能”公用“一个”接地极。而是共用“一组”接地体。根据电气防雷和接地设置的要求,建筑物可以采用联合接地,联合接地设置总的接地极,每组不少于2-3根,共用的时候是需要在电气设备每层与等电位均压环连接的每处前端设置等电位箱,避雷是连接在屋顶避雷带和经过避雷引下线和均压环来实现的。
如果不是上述条件,也就是说防雷接地系统没有组成一个接地环网的话,是单独的接地极的情况下,防雷与电网接地点是不能共用一个接地点的。
还要注意的是,在考虑共用接地的时候,对于雷电可能对电网的影响,要设置合适的浪涌保护保护,上述规定中第4.3.8中的第4条规定: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在一座楼房要分别做几个相互没有电气连接的地网是很困难的,尤其是现代的大城市更是如此。因为要求个地网之间最小要有几M乃至20M的距离,同时又要与各种地下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屏蔽层,各大金属构件都要有足够距离就不易做到,即使在新建接地系统时做到了,但在日后的维修工作中,由于接手人不了解情况容易破坏以上的要求.基于上面两个原因,所以独立接地系统已不适合现代通信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
如果采用共用接地,雷电流I在冲击接地电阻上产生的高电压,将同时存在各系统的接地线上,各系统地线之间不存在上面讲到的高电位差,也不存在同一台设备的各接地系统之间的击穿问题。根据调查和研究分析表明,在微机通信网中,电源、逻辑、安全保护和避雷各独立接地的系统被雷击坏的几率远远高于共用接地的情况。
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可以共用接地线,在大型建筑物接地施工中都采用联合接地,联合接地就是把楼内的所有接地都就到同一组接地体上(底板钢筋网片)。保护接地是为了让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部分与大地等电位,把漏电流或感应电流引入大地,而防雷接地也是为了把雷电流引入大地,二者作用、原理都相同,所以二者可以共用。
设计上是不可以共用,但是防雷接地的接地网比较大,实际已经可以安全保护了。
不可以 当有雷电进入防雷接地系统时 瞬间会有较大的雷电电压 会对人和用电器造成比较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