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现
前者是指买方须于合同签订或订货时,或其后指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将全部货款汇付给卖方。
后者是指买方应在货物装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货款,作为卖方装船的条件。这种支付方式对卖方最为有利,但买方却要因此承担较大的风险,并积压资金,因此使用范围较窄,大都限于专为买方加工的特种商品或是买方急于求购的畅销商品的交易。
2、交货付款
作为一种原则,指买方只有在卖方按指定地点交货时才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交货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
这种原则普遍适用于以实物交货为特征的各种买卖合同。例如,工厂交货合同、目的港船上交货合同 ,等等。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常见的“交货付款”条件是交货付现,指买方在卖方交货时即付现金。如合同中没有其他规定,交货付现一般是买方在接受货物后,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
3、交单付款
作为一种原则,指买方在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合格的装运单据,即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交单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
卖方只有在买方付款或承诺付款的条件下,才交出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提单)和其他货运单据;买方只有卖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单据时,才予付款或承诺付款。
货物所有权一般是在买方付款、取得单据时转移。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常见的交单付款条件是交单付现,即由买方在卖方交单时即通过银行汇付现金。
扩展资料
票据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
(一)汇票
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
(二)本票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将来时间,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据。
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
商业本票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
(三)支票
支票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会遭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结算
汇付又分为电汇(T/T)、信汇(M/T)、票汇(D/D)三种。 (二)托收 (COLLECTION) 托收指出口人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的一种方法。托收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是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 托收方式对于买方来说比较有利,因为费用低,风险小,资金负担小。我国外贸企业以托收方式出口的,大部分采用的是D/P,就是付款交单方式,一般不采用D/A。在进口业务中,尤其是对外加工装配和进料加工业务,对进口料件一般采用D/A。 (三)信用证 (L/C)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在货物进出口中,常用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很少用。 跟单信用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开证。开证申请人【一般为合同的进口方(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银行【即开证行】申请开证。 2.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通过SWIFT或其他方式将L/C送交于出口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请通知行代为通知或转交受益人(此处受益人为合同的出口方,即卖方)。 3.通知行通知受益人。 4.交单议付。受益人对L/C内容审核无误后可根据L/C的规定发运货物,缮制L/C上所规定的单据,然后开立汇票,在L/C规定的有效期内将其递交通知行或L/C中指定的议付行办理议付。 5.寄单索偿。 6.申请人付款赎单。以上即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使用时应联系实际。以上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