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俗称为新“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是07年6月9日颁布,08年1月1日实施;
《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