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谅解书必须要有吗

2024-12-03 16: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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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全部赔偿受害方不出谅解书,也不用怕交警队在事故认定书中,会证明你己全部赔偿了受害方。这种情况上庭法也会认的。所有还是有机会被判缓徒不用坐牢。谅解书只能说明肇事方己赔偿受害方,受害方不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方面立要交警机关立案,就会向检查院提请逮捕,逮捕后检查院会移送法院提起刑事起诉,法院会对肇事方开庭宣判。放心只要己全部赔偿受害方,多半就是缓刑不用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回答(2):

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法院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可能判缓刑,没有谅解书,法院依法判决,不予从轻处罚。

回答(3):

三年以下的有谅解书基本可以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