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红绿灯没有交警怎么到路口?谁应该先走?估计很多司机只知道“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通过路口时,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或者标线控制,进入路口前会停车观察,让右侧道路的车辆先行。如果对向车道的两车都是转弯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交警指挥的情况下通过路口,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会让左转车辆先行。如果右转车在转弯时未能使左转车转弯,造成交通事故,右转车将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一、转身让直行
直行车辆比转弯车辆拥有更多的路权。对于左转或掉头的车辆,无论路口有无信号灯,都要避开同路对面车辆。对于右转的车辆,都需要给直行的车辆和直行的非机动车、行人让路,在路口,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右转的车辆肆无忌惮地狂奔。我想提醒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你不能逃避全部责任。
二、
当双方在路口相遇的时候都是直行,因为双方的路权是平等的,按照向右避让的原则,右侧的车辆可以先行,而左侧的车辆需要避让。在同一条路上,当两辆方向相反的车面对没有红绿灯的情况时,左转右转的权利在哪里?根据我国规定,当两个方向相反行驶的机动车分别向同方向道路左转、右转时,这种情况下右转车辆转弯半径小(小弯道),应积极避让相对转弯半径大(大弯道)的左转车辆。
正常情况下,大家一定要注意让路规则,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即使发生事故,交警也可以因为对方未能让行而查出事故责任人。
按照让右原则,电动车在左侧,应当让行,所以电动车全责。但是考虑机动车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机动车次要责任,电动车主要责任,这个判罚已经算是照顾电动车了。协商只是个人意愿,交警可以不征求双方意见依法判定责任。既然判定电动车次要责任,就必须按照判定来赔偿对方损失的30%。对判定责任不服的,三天内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机动车,要求判决对方全责,并且提交证据证明交警判定有误,要求法院不采信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但是按照你的叙述,胜诉的机会不大。另外,对方保险公司肯定会派律师参与,这起事故翻案可能性基本没有。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不是他的责任绝对不会承担。最后,签字与否,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个人看法,把这起交通事故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相互碰撞时,从让右原则及过快车速导致损失结果加重,应以同责处理。后部分,轿车制动未果冲入沟中车辆失损是轿车车速过快造成,但又存在紧急避险行为,可考虑助力车负有民事责任但不是交通事故责任,综合各方损失的严重程度,从交通事故角度出发,以轿车主责划分,个人认为合理。如果轿车要求助力车方关于紧急避险造成轿车损失的赔偿,只有行法律程序。以上是本人个人观点,有错漏之处望前辈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