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要求是一个月后才能走,交接手续没有办完过了三天后自己走了,工资报销还能拿得到?

2024-11-08 04: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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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很难拿了,公司不会说不发工资,和不给报销,公司会说办理完交接手续才予支付。
1、公司要求提出离职后一个月才走,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您未办理完手续提前走,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你理亏,暂时不支付您的工资,是正常的。
2、报销费用,公司理当支付,但公司会找出许多未办理交接的原因不支付,也是有理由的。
3、您 未完成手续,公司就会一直拖着,您就无法拿到钱了。

回答(2):

一般来说,职工辞职要提前三十天提出,因而,单位要求您一个月后才能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您应该办理完交接手续再离开。
您有权利获得工资和报销费用。如果拖欠或扣发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