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抚恤金如何会计处理

2024-11-07 04: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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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给予离世职工家属的抚恤金等类似款项,在“管理费用”下的“劳动保险费”明细科目中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明确,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用。而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第六章第四节第三款“管理费用的核算”规定,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中“劳动保险费”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死亡抚恤金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回答(2):

我在腾讯论坛(http://bbs.edu.qq.com/t-89412-1.htm)看到的:
【问题】
我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死亡抚恤金,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因此,上述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抚恤金支出,可以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知道是否对你有帮助。

回答(3):

借:费用
贷:应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后面要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