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社保跨省转移手续

2024-12-05 1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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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贵阳社保跨省转移手续: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回答(2):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9条和第32条规定是可以转移的。其中养老保险跨省的转移办法详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内的和同城的,按各省规定办。医疗保险的转移办法因今年7月1日起才能进行转移,具体办法不详,所以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他们的解释最权威。

回答(3):

首先在贵阳你所交纳社保的社保机构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然后再把该凭证带到你所想转移的目的地社保申请办理转移,当地社保同意接收后,会和贵阳社保联系转移事宜,转移完成后当地社保会通知你办理相关事宜。
PS: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
异地转移,如果不是当地户口且没有工作接收单位,暂时是不能办理养老关系转移的,你的情况就是这个原因,如果不想交纳,只能申请暂停缴费,等到异地有工作单位接收的时候就可以办理转移,其中办理转移的时候不愿意补缴中断的,那么在办理转移手续后,不再允许补缴该段时间的中断,但是可以接续交纳(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你这两年多缴费记录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