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我跟老公的经济适用房是公公名字登记的

2024-11-23 0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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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证是你公公的名字,这房就你没关系。
你的钱只能算是借给你公公的。

回答(2):

这个应该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3):

关键是有没有协议!
这次新解释,只针对房产,其它财产归属由婚姻法规范。

回答(4):

首先要问你:你自己买房子为什么用你公公的名字?你夫妻俩谁的名字不行啊 !
物权法的规定就是不动产归在登记机关登记的物权所有人所有。真的发生纠纷估计是没你啥事。
买房时是否有协议?有没有说明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有无出资证明或协议?

关于共同财产的问题看下边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5):

这房子跟你无关,是老公的个人财产。

回答(6):

你的房子?NO。。是你公公的房子。。。房产证写着他的名字呢!你出的钱,还保留着证据没?到时候能把‘借’你公公的钱拿回来就不错了。。。还想房子。。。。。
=。=你婆婆还在不?!恭喜你婆婆,她多了个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