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外出打工,负工伤,与介绍人有关系吗?

2024-11-08 17: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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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成年人外出打工,负工伤,与介绍人没有关系的,伤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回答(2):

我们国家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学生除外),发生工伤后与成年职工处理办法是一致的。就是到当地劳动部门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从法律意义上讲,职工工伤只与用人单位有关,而与介绍人无关。
国家还规定,不满16周岁的属于童工。童工在工作中受伤,要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人力社保部令第9号)来处理,直接责任方还是用人单位,不过不是向当地劳动局,而是应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回答(3):

  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的,作为介绍人也是有责任的。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4号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回答(4):

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介绍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5):

有些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