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一般只能收什么样的东西?

2024-11-06 1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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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有意义的书是可以收到的。
二:寄去的东西如果是衣物不能涉及到金属配件在上面,鞋子不能买有鞋带的那种(这些都是为了那些在押人员的人生安全着想的),如果你没注意将这些东西寄去了或送去了管教会将金属饰物取掉或鞋带取掉再送给你要送的人。
三:在押人员在看守所不会做事的,一般有作息时间,早上规定几点起床,洗刷,早餐,然后要组织本仓的人一起学习看守所规章制度或刑法,学习两小时后基本到了午餐时间,然后下午又会学习,晚餐时间,洗刷,睡觉之类的,每天如此。因为看守所只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个机构而已。
四:女的一般存在被欺负的概率要小于男的,当然一个人如果处事圆滑相信也没有问题的,你面24小时有警官看守,正常的情况都不会受到欺负。
五:家属要给他们送钱去,如果只吃不要钱的饭是没油没味的。但如果有钱就可以买小份菜,那样日子就不难了。钱你们可以专门送去,也可以邮寄去,钱到了看守所里是不会直接给钱在押人员的,会给他们一个看守所专门的存折,比如你寄去100元,他们会让该收钱人签收,消费会直接在存折上扣账,钱这些东西没有问题,等他离开该看守所(放回家或判了刑)时都会全额退给他的。

回答(2):

书是不可以的,你可以寄点日常的衣服和钱给他,因为看守所的伙食一般都不会很好,他可以拿点钱来买东西吃,至于要干什么和生活条件如何那就要看是哪个看守所啦。

回答(3):

  衣服、被褥,一般由嫌疑人自备。因此,可以送些衣物和日用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