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是不会获得美国国籍的。
因为大使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领土,属租借关系,所以没有海外管辖权,只有特殊的外交管理权,大使馆不是派遣国领土,但在国际习惯法上享有“视同”派遣国领土的权利,所以不会获得美国国籍。
有关国家(主要是指驻在国)的官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且必须承担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的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1961年,在联合国主持下制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明确使馆及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该公约第22条规定“使馆馆舍不可侵犯”,第29条规定“外交代表人身不可侵犯”。
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大使馆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全面负责两国关系,馆长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级的由派遣国委派的外交人员,由国家元首任命并作为国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职责。大使馆的首要职责是代表派遣国,促进两国的政治关系,其次是促进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军事等方面的关系,使馆同时具有领事职能。促进两国关系和人民间的往来是领事馆的重要职责,但其最主要的职责是领事工作,比如:维护本国公民合法人在外国的的合法权益,向本国公民颁发或延期护照、向外国公民颁发签证。
美国使馆是美国领土,如果孩子生在那,就是美国公民。
你的假设是成立的,但问题是实现不了。
在美国本土出生算美国人,美国是落地签证的。 但使馆是本国领土,也就是中国的美国使馆算是中国的领土,孩子在哪里出生算中国人。而且使馆决不让随便进的,尤其是美国使馆......
使馆里怎么能让你生孩子?!
那世界不都乱了套了?!
这个题目猛然一瞧觉得很无聊,但是仔细想想其实是问的很有道理。在网上用了点时间研究才发现很多人问过。最有道理的答案是不行。因为大使馆领事馆或者外国的军舰属於extraterritoriality,也就是境外领域,只能享有外交领域的特权,但是却不是governing territory,不是领土,没有治理管辖权。
所以大肚婆突破重重难关,即使冲入美国大使的办公室生下小孩也不能得到美国公民身分。 按我小人之心的推测,应该也有人试过这一招,那场面和结果应该也都很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