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懂法律的人帮帮忙吧!!!

2024-11-20 13:21: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时没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吗?
如果你有确凿证据,建议你分两步走,
一是向举办方申诉,告知你的遭遇,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对方发布的消息无效,并予以撤回,同时申请自己的相关权利。

回答(2):

没有

回答(3):

这种情况能和解就先和解试试,不行的话起诉,应该是侵犯到你的名誉权了

回答(4):

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先要去主办方及时纠正错误,若未能如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