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代的基本操作流程:
1、委托--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将详细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货物品名,编码,件重尺,所定的箱型箱量,预期的船期都需要显示在提单上。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在船公司的网站上订舱,得舱位确定好之后,会给出口商发送下货纸,告知所定具体船名航次,开船日期,提单号,最晚的送货日期,送货指定的场站。
3、送货--出口商根据货代公司给的下货纸内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一般现在采用的时候由货代安排拖车,拉着箱子去工厂装货,为出口商提供了方便。
4、提单确认--在装完货之后,货代公司会和出口商确认此票货物提单上面所显示的信息,最后提交给船公司。提交之后,提单信息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定要更改则会产生改单费,一般在300-500人民币左右。
5、报关--货物回来之后,由报关企业向出口商发起报关委托,出口商接手之后,报关企业向海关系统报关所需提交单据,等待海关审核,海关放行,之后,就是等待货物装船。
6、签单--开船后,由货代去船公司签回提单,待出口商像货代结清费用之后,货代就可以将提单邮寄给出口商也就是发货人。最后由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拿着代表物权凭证的提单去提货,这样,整个出口流程就结束了。
扩展资料:
货代接受货主询价时,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 海运询价:
1、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2、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3、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二、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1、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2、各港区装箱价格;
3、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三、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四、如果揽到没有航线资源的货,应该立即跟自己公司有过交易的同行联系;现在网上有不少电子商务的海运订舱网站可以按航线寻找有优势的同行。找货代协会交易平台“庄家联盟订舱”,共享的船东约价,信誉和价格都有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代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代
1、 海运询价:
a.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b.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c.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a.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b. 各港区装箱价格;
c.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1、新建委托 (订舱操作员)
订舱操作员必须及时在操作系统内创建业务编号、新建业务档案,输入业务有关数据。输入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此:业务各属性、发收通信息、服务要求、提单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开航日期、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货名与数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订舱过程(订舱操作员)
订舱过程包括以下环节:膳制与发送订舱单、订舱号或提单号确认、预配和报关舱单发送确认、中转港代码确认和场站收据制作等,任何其中一环节未完成均视做订舱未完成。订舱完毕后,应及时将配舱信息输入操作系统,输入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订舱号或者海单号、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的核对。
3、舱位通知 (订舱操作员)
无论是否需要我司代为提供当地各项服务的业务,订舱确认单或者配船通知单等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确保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如有问题,积极配合客户跟踪处理预配和海关舱单等方面问题。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a. 需商检
b. 需配额
c.需许可证
d.需产地证
e.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f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g.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a.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b.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c.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d.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e.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f.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1、 海运费
a. 预付(FREIGHT PREPAID)
b.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a. 订舱
b.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c. 做箱(内装/门到门)
d.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3、同行货不替货主垫付货款拿不到提单的去“庄家联盟订舱”解决 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a.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b.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c.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e.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f.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a.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b.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一. 客户服务人员
1、联系国内或海外的国际货运代理
客户服务人员积极地与国内海外国际货运代理交流市场运价信息,及时答复代理的运价查询,主动争取更多的操作货。
代理的邮件询价或其他咨询,必须当天给予回复,如核实需要时间当天不能回复的,当天必须发邮件给国际货运代理明确表示已收到邮件并说明不能回复原因和具体回复时间.
二、国际货运海运价(合约)的使用以及到付与预付的确定
对于同一船公司航线服务,我司与国际货运代理之间互用最优惠(合约)运价。原则上我司尽量安排国际货运海运费到付,尽量少占用资金,而向国际货运代理收取差价和操作费。
1)如我司运价较优惠,在船公司不能接受到付或者到付手续麻烦而达不到时间要求的情况下, 在订舱时采用我司预付(代海外国际货运代理垫款)的方式。
2)如代理的海运价比较优惠,我司向船公司订舱时做运费到付,收货人和付款人为海外国际货运代理。拖车费.报关费和ORC.DOC等预付费用,我司直接向发货人收取。 而差价或操作费则向代理收取。
三、联系发货人安排出货事宜接到国内或海外国际货运代理的通知指引后,客户服务人员随即联系国内的工厂发货人,
1)告知我司相关操作人员和客户服务和具体操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和职责分工。
2)通知发货人预配的船期和使用的船公司,并约定装货时间。
3)与发货人确认是否使用我司的拖车报关服务和相应收费,以及领取正本提单前应交付的费用。
4)传真我司空白委托书格式并说明双方配合的相关要求。
5)尽可能的推荐我司服务,争取其他货源.
6)指定货出货信息反馈,发货人下托运书后,客户服务人员随即发邮件通知代理该票指定货大概的出货时间和进展情况并需要代理书面确认船公司,船期,运价等相关发货信息。
5)向操作人员交代具体操作安排接到发货人的托运单后,填写操作联系单(操作细节与费用收支)递交公司经理审批后下单给对口操作人员。该注意的细节或特殊情况要与操作人员作详细交代。
6)具体落实跟进客户服务人员的业务指令
四、操作人员
1)接到客户服务人员的操作联系单后,操作人员应主动联系发货人,告知订舱进展情况,向发货人落实工厂以前出货报关的做法和特殊要求,并与发货人对出货安排作最后确认。
2)向船公司订舱并主动催促船公司尽快放舱。正常情况下船公司在半天内会放提柜纸S/O,如放舱时间太长满足不了发货人的要求, 操作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客户服务人员和公司经理,由上级协助解决。
3)安排派车和报关报检和熏蒸等特殊作业时,注意这几项作业在时间空间上的衔接。
4)装船前后主动催促发货人做提单补料和对单,对于发货人对提单初稿的更改,操作人员应仔细过目修改后再传真给船公司。
5)提单。指定货在正常情况下签发双套正本提单。即签发HB/L给发货人,HB/L上的发货人(出口商)和收货人(进口商)资料由发货人提供。而向船公司申领MB/L寄给海外代理或者补料给船公司作MEMO MB/L后做电放给我司代理。
6)向国内海外国际货运代理发出装船通知告知详细出货情况。
7)根据操作联系单上费用收支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输电脑结算并制作账单传给代理。向发货人收取的费用部分转交财务结算人员开税务发票。
8)装船后当天或次日向发货人寄送正本税务发票,同时向船公司索要发票并安排付款给船公司赎单。
9)到发货人传真过来的水单后即签发并寄送正本货代提单给发货人,同时寄送正本船东提单和传真账单给海外代理或者通知船公司安排放货(电放)给海外代理。
10)操作人员应主动要求发货人付款赎单,如发货人不愿及时赎单,应及时通知代理。(船开后3到5天内发货人应赎单。)
成本:
国际货运的成本主要产生在本地、国际运输和目的地三个地方。在进口货物过程中,由于目的地的货代利润较少,其往往通过延伸服务而收取一些名目繁多的费用,如代报关费、送货费、仓储费、换单费等。最好不去围绕着琐碎的费用去谈判,而是争取谈得一揽子的包干费用。
在国际货运业务时,要先搞清各段的运费,根据贸易双方的合同,应分别由哪方支付。遇到进口业务的离岸价或对方工厂交货价,在全权委托对方协助办理之前,先尝试着自行找货代(主要是在对方城市或国家有分支机构或业务合作密切的代理)。若要全权委托对方协助办理,也一定要事先询问对方代理的报价。
在进口货运中遇到运费到付时,要先与业务合同查对。
要熟悉整个货运各个环节的业务及技术要求,事先准备好相关单证,避免产生可能出现的滞报金(关税方面)、滞纳金(关税和承运人方面)和仓储费用(港口和货代方面)。
根据对货物重或体积对运费的影响,合理考虑货物的包装。
除了事先商定的运费之外,与货代结算时要仔细检查所有的单证,特别是运单上的体积和重量是否与实际的相符。
对每一票货产生的费用逐相记录,并定期加以分析。
范围:
出口
选择运输路线、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
为货主和选定的承运人之间安排揽货、订舱;
包装、计量和储存货物;
办理保险;
收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据;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
支付运费,收取正本提单并交给发货人;
安排货物转运;
通知收货人;
记录货物灭失情况,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进口
报告货物动态 ;
接收和审核货运单据,支付运费并提货;
进口报关,支付有关捐税和费用;
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
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
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另外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也可作为无船承运人(NVOCC)承办多式联运业务,即作为合同当事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将各段运输委托实际承运人执行。
一. 客户服务人员
1、联系国内或海外的国际货运代理
客户服务人员积极地与国内海外国际货运代理交流市场运价信息,及时答复代理的运价查询,主动争取更多的操作货。
代理的邮件询价或其他咨询,必须当天给予回复,如核实需要时间当天不能回复的,当天必须发邮件给国际货运代理明确表示已收到邮件并说明不能回复原因和具体回复时间.
二、国际货运海运价(合约)的使用以及到付与预付的确定
对于同一船公司航线服务,我司与国际货运代理之间互用最优惠(合约)运价。原则上我司尽量安排国际货运海运费到付,尽量少占用资金,而向国际货运代理收取差价和操作费。
1)如我司运价较优惠,在船公司不能接受到付或者到付手续麻烦而达不到时间要求的情况下, 在订舱时采用我司预付(代海外国际货运代理垫款)的方式。
2)如代理的海运价比较优惠,我司向船公司订舱时做运费到付,收货人和付款人为海外国际货运代理。拖车费.报关费和ORC.DOC等预付费用,我司直接向发货人收取。 而差价或操作费则向代理收取。
三、联系发货人安排出货事宜接到国内或海外国际货运代理的通知指引后,客户服务人员随即联系国内的工厂发货人,
1)告知我司相关操作人员和客户服务和具体操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和职责分工。
2)通知发货人预配的船期和使用的船公司,并约定装货时间。
3)与发货人确认是否使用我司的拖车报关服务和相应收费,以及领取正本提单前应交付的费用。
4)传真我司空白委托书格式并说明双方配合的相关要求。
5)尽可能的推荐我司服务,争取其他货源.
6)指定货出货信息反馈,发货人下托运书后,客户服务人员随即发邮件通知代理该票指定货大概的出货时间和进展情况并需要代理书面确认船公司,船期,运价等相关发货信息。
5)向操作人员交代具体操作安排接到发货人的托运单后,填写操作联系单(操作细节与费用收支)递交公司经理审批后下单给对口操作人员。该注意的细节或特殊情况要与操作人员作详细交代。
6)具体落实跟进客户服务人员的业务指令
四、操作人员
1)接到客户服务人员的操作联系单后,操作人员应主动联系发货人,告知订舱进展情况,向发货人落实工厂以前出货报关的做法和特殊要求,并与发货人对出货安排作最后确认。
2)向船公司订舱并主动催促船公司尽快放舱。正常情况下船公司在半天内会放提柜纸S/O,如放舱时间太长满足不了发货人的要求, 操作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客户服务人员和公司经理,由上级协助解决。
3)安排派车和报关报检和熏蒸等特殊作业时,注意这几项作业在时间空间上的衔接。
4)装船前后主动催促发货人做提单补料和对单,对于发货人对提单初稿的更改,操作人员应仔细过目修改后再传真给船公司。
5)提单。指定货在正常情况下签发双套正本提单。即签发HB/L给发货人,HB/L上的发货人(出口商)和收货人(进口商)资料由发货人提供。而向船公司申领MB/L寄给海外代理或者补料给船公司作MEMO MB/L后做电放给我司代理。
6)向国内海外国际货运代理发出装船通知告知详细出货情况。
7)根据操作联系单上费用收支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输电脑结算并制作账单传给代理。向发货人收取的费用部分转交财务结算人员开税务发票。
8)装船后当天或次日向发货人寄送正本税务发票,同时向船公司索要发票并安排付款给船公司赎单。
9)到发货人传真过来的水单后即签发并寄送正本货代提单给发货人,同时寄送正本船东提单和传真账单给海外代理或者通知船公司安排放货(电放)给海外代理。
10)操作人员应主动要求发货人付款赎单,如发货人不愿及时赎单,应及时通知代理。(船开后3到5天内发货人应赎单。)
扩展资料:
国际货运是指从一个国家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到另外国家,都伴随着国际贸易一般就是国际货运,但一般国际物流还包括快递,国际货运不包括国际间快递。国际货运一般就是集装箱运输,和空运,铁路运输。
有关国际铁路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一个是《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简称“国际货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际货运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叫法的。
1.提箱单……其实通常直接叫SO,就是shipping order 。你向货代或者船公司订舱(这个过程叫订舱,也叫“下BOOKING”),船公司就会放出SO(这个过程叫放舱),车队根据SO去码头办理相关提柜手续(这个过程叫办单),另外,有些船公司的SO可以直接提柜。
2.配舱回单……这个概念,网上很多人误导为“入货单”……其实,应该是不同地方有不同做法或者叫法,反正我这边这些年都没听说过……一般来说,有些物流公司,在客人订舱后,会给一个“订舱确认”,然后出SO,或者“进仓通知”,这时,“订舱确认”可以理解为配舱回单……有些没有,直接就出SO了(因为订舱后,一般都是直接出SO的,不需要订舱确认,反正出SO不用钱)……另外,在驳船公司,也有一个配舱单,俗称“舱单”,跟这个“配舱回单”不同,是人家船公司的内部文件,一个配舱计划来的,跟货代货主这些无关的。
3.设备交接单……设备交接单货代这些接触比较少,是集装箱车队接触到的……车队拿SO或者提柜通知去码头或者船公司指定的地方办单,换取“提柜预约纸”(各地方不同),和“设备交接单”,然后凭这些去指定码头或者堆场提柜。
4.提单……提单(也叫海单、船东单)是船公司签发的,装完柜补料对好提单,一般在开船之后,就能出提单了……另外,有些航线或者物流公司,是出货代单的,需要在目的港换单才能办理提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