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关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原始传来,直接间接,有罪无罪,言词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