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精神病人拿刀追杀一个正常人,而正常人用旁边的石头把精神病人打伤了,算是正当防卫吗?为什么?

2024-11-07 10: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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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你说的案例因为精神病人拿着凶器要追杀自己,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采取自卫行为防止自己受到伤害,所以这是一种正当的防卫行为。

回答(2):

1\当然是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是拿着刀子的, 有杀器,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2\这种情况的后果是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负责后果

回答(3):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加以反击的合法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正当防卫如果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法律责任,这时“防卫”这一目的成为减轻责任的条件。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免受或少受非法行为的侵害,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公民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回答(4):

不是正当防卫,因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应属于紧急避险,因符合其构成要件.

回答(5):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比如这里的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是否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精神病人也可以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但是如果明知侵害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是精神病人,应尽量采取其他方法避免损害,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其实行防卫打击,以制止其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以,正常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对举刀杀人的精神病人实施正当防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