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纠纷只是在派出所留有问询记录或调解记录,不叫案底。
2、留有案底的是属于刑事案件。
3、民事纠纷如果上升到刑事案件就要留案底了。
你说的情况,不会。
你去书城买书,背包里装了几本以前买的书。
公安最后没有认定书是你的,但也没有认定书是书城的。
从常识上判断,“疑罪从无”,你这个“疑盗更从无”了。
而且公安警察没有做询问笔录,也没有做任何处理。没事,放心。
扩展资料: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纠纷
首先,打人者打人的时候多少周岁?如果是16周岁以下,不会牵扯到刑事问题,更别说“犯罪”。
其次,如果纯因为赔偿问题“上法院”,只不过是民事纠纷,这个和“案底”没关系。
再次,根据你说的情况,我猜测,对方应该被鉴定为“轻伤”。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这边又年满16周岁的话,是有可能走“自诉”程序的。就是被害人一方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这时候你们可以在法官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你们赔点钱,然后对方不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
最后,最讨厌的一点是,对方在公安阶段做了“大量的工作”,然后通过办案民警对你们施加压力,要求你们做出较高的赔偿,如果不赔,公安将此案作为公诉案件处理,这样的话,你们为了不承担刑事责任,你们在检察院和法院环节需要做点“工作”,当然会稍微复杂点。
最后建议,和对方协商一下,赔偿是用来弥补损失的,也就是说,对方没有合理的治疗票据,是不可能得到大量赔偿的。你们可以在对方能够拿出的“合理”票据金额范围内适当多配电,然后了解此事。
注意,这个范围要“合理”,就是说实在正常治疗标准范围内,适当加上点“精神赔偿”。我个人估计,如果打人者年满16周岁了,对方“骨裂”,赔偿5--7万也就够了,再多,就是你们家比较有钱,然后,对方比较强势造成的了。如果打人者不满16周岁,对方要价太高,你就淡定处理,反正孩子不负刑事责任,最多拘留几天,法院判的民事赔偿不会太高。
1、民事纠纷只是在派出所留有问询记录或调解记录,不叫案底。
2、留有案底的是属于刑事案件。
3、民事纠纷如果上升到刑事案件就要留案底了。
单纯的民事纠纷是没有案底的,要是刑事附带民事就会有的。赔钱后原告答应撤诉就应该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