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每个月给父母一万块钱还欠款,离婚时这些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会被追回嘛!

2024-11-01 15:37:1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算的,你看下法律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财产的以下具体说明。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是赠予还是借款,这个得分清楚。

借口有借款凭证,可以要回来。

自愿赠予,你就懂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