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是签其中一份就算结案啦

2025-03-23 06:22: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 不是,这只是认定交通肇事各方的责任的依据而已。后边还会有调解,或是诉讼。

  1. 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 向双方当事人下达 当事人双方持责任认定书到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交警部门就完成了其法定职责 若当事人双方均要求交警部门给予调解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交警部门可以酌情处理。

  2.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回答(2):

各方当事人都要签收,交警队要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回答(3):

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代表结案了。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而且交通事故出具了相应的认定书后还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回答(4):

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就意味着交警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终结(善后协商是在双方委托交警的情况下才附带进行)。肇事双方对这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即便存在异议,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议,不论双方是否签字,该文件都生效并结案存档。

回答(5):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