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的民事纠纷可以再次起诉吗

2024-11-02 1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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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对于同一事由,不得重复起诉,主要是限制已经有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回答(2):

可以重新起诉,但要有新证据,不能又以原来的证据起诉。

回答(3):

民事诉讼中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就是说如果是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诉讼的话肯定是不被受理的。但是如果你有新证据,改变了原有的基本事实,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回答(4):

您好!需要有新的证据才能再次起诉。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5):

可以的,只要有证据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