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昆明市出售公有住宅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出售对象如下:
1、有本市四区正式城镇户口的职工和居民,可以按房改售价购买一套住房,但每户只能享受一次.
2、住户对现有住房优先购买权。空关房应优先卖给予无房户,拥挤户和不方便户。
3、新建住房和出售对象为符合分房条件的职工和居民。
4、科技人员及党政干部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奔赴经济建设主战场的,与原单位职工购房条件同等。
扩展资料:
《昆明市出售公有住宅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一条 购房者领取房产证五年之后,可以按规定出售,原产权单位有租用权和购买权。所得收益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产权比例分配。出售出租时须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批准。
购房者在未付清购房款期间,如出现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等情况时,可由其继承人或代理人继续付款。如原购房者不需该房时,应退还原出售单位,其购房款扣除房屋折旧费。
第三十二条 如购房者去世又无继承人,其房屋由出售单位负责收回。购房者购房后,应将原租用的公房退还产权单位。不退者,按超标加租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昆明市出售公有住宅暂行办法》
首先,外省人来昆明买房限购自然人1套,政策相对宽松。
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外地人在昆明买房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