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 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商业用地 40 年,综合用地 50 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 70 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 70 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地 40 年、综合用地 50 年、住宅用地 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 70 年的,大部分在30-60 年左右。 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 1-2 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 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 30 几年、60 几年的。 温馨提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 70 年,70 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 70 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吗?
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产权年限